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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女大学生将钱存入他人银行卡 取款6日未果

作者:首席记者 姬娜 实习生 秦凯 时间:2008-01-25 09:59:11 来自:三秦都市报 2008年01月25日 【 收藏本文 点击: 评论:

资料图片

    粗心之下,女大学生小黄错将自己近两个月的生活费500元现金,存入别人的银行卡账户。无奈,苦苦寻求帮助6日,却无果。银行方面表示目前没有办法取这500元钱,除非公安机关开具冻结证明。派出所则表示,目前来说这不属于他们涉案范围。“谁能拯救我的500元钱呢?”小黄无奈地表示。

    “一不小心把我近两个月的生活费存进了别人的银行卡,如今,这6天之内,我们找了很多部门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解决的办法。”昨日,在西安美术学院上大一的小黄特来本报求助,希望不要让她的500元钱“石沉大海”!据了解,1月19日,小黄和同学来到西安市小寨附近的“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她随手把一张建行银联卡和500元钱递给了柜台前的工作人员,可令她大吃一惊的是,她拿到存款单确认签字时,才发现户名不是自己的名字,这才明白递给工作人员的不是自己的银行卡,而是别人的银行卡(很久以前她在买手机时,卖手机的人本来说送她IP卡,却送了她一张建行银联卡。)“我并不知道这张建行卡的密码,当时存钱的时候没注意就把这张卡递了进去。”小黄委屈地说:“我告诉工作人员说我存错了,他又让我重新填了一张代存单,但是却取不出我当时存的钱了。”

    随后的几天里,小黄和她母亲通过银行查到这张存错钱的银行卡的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却没有联系方式。“我去找银行,银行说只能找到那张卡的所有人,或者请求派出所开具冻结账户证明才可以取出这500元钱。”小黄的母亲说:“派出所表示,不具备立案条件。”“我们想利用对方的身份证号码,通过电讯服务部门查出对方的电话号码,人家说不能泄露别人隐私。”

    记者昨日下午和小黄来到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种情况,银行是不能随便对用户账号进行查询、转账的,只能求助于公安机关。“我们对此也表示遗憾,但是目前确实没有办法取出这500元钱。”随后,小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只有涉案事件他们才能开具冻结证明,小黄遇到的这件事属于典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记者又咨询了电讯服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才可以根据身份证查询手机号码。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每个人都有疏忽的时候,难道就没有一个补救的办法了吗?”小黄说:希望好心人能为她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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