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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规范办学行为:今秋高校学费不会涨

作者: 时间:2007-08-18 10:06:47 来自:东方网 2007年08月17日 【 收藏本文 点击: 评论:

    上海市教委8月17日下发《2007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明确表示将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稳定,今秋高校学费不会上涨。

    市教委表示,将不断深化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招生“阳光工程”,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稳定,规范办学行为。结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和商业贿赂工作案件查处的要求,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完善专项经费项目库和学科建设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开展2007年度市教委专项项目建设经费投入绩效(重点学科建设、教育高地建设、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等)评价工作。制订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意见,研究制定贷款管理办法和部门预算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高校公用经费定额调整方案。继续开展高校审计调研工作;实施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同步审计;配合做好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相关的审计工作。

    补充意见明确下半年的工作重点还包括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强化产学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研究制定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标准与管理办法、深化高等教育国际交流、拟定《高校留学生突发事件紧急处理规范和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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